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(2018修正)
法律修訂2015年12月27日主席令第36號公布根據(jù)2018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號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(wèi)生檢疫法>等六部法律的決定》修改正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防范和懲治恐怖活動,加強反恐怖主義工作,維護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,根據(jù)憲法,制定本法。第二條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,依法取締恐怖活動組織,對任何組織、策劃、準備實施、實施恐怖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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